关于举办“工程总承包及工程项目管理专题培训班“--石家庄
发布日期:2020-09-23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未知
各有关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冠肺炎疫情取得了阶段性胜利,2020年4月8日和5月6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巩固重点地区疫情防控成效”。现阶段我国防疫形势已经进入了常态化防疫环节,全国各行各业在巩固强化疫情防控成果的同时,开足马力,保产保收,有序恢复国民经济发展秩序,引导人民群众回归正常生活和社会各类活动。在全国各行各业陆续复工复产背景下,作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提速提质最大动力的基本建设领域健康发展尤为关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要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统一开放市场,加强承包履约管理”的要求,2019年12月23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改革发展进入了崭新的新阶段。为帮助政府职能部门、协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项目咨询单位等相关人员学习理解EPC工程总承包系列规范、行业政策和管控方法,分享工程总承包先进理念与实践经验,掌握合理确定EPC总承包计价与计量、结算方法及各种合同条款应用实务,全面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避项目实施风险,我中心决定举办“工程总承包及工程项目管理疑难问题解析与实务操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略
二、培训对象
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监管部门、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各业主单位从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公司、总承包公司、设计院、成套设备公司、国际招标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律师事务所及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市场开发、法务专员、中、高等院校、医院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EPC项目管理的所有管理者。
三、拟邀专家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参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编写的行业专家和国内一流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丰富经验的实战专家现场授课,结合经典实例分析,并进行现场答疑和互动交流。
四、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05日—11月08日 地点:石家庄市
五、收费标准
1.2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电子课件、场地、专家及增值税发票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优惠政策:6人以上2500/人;
3.企业内训:建筑领域相关培训均可赴企业提供内训。
六、联系方式
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提前报名,并将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会务组。我们将在开班前一周统一下发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联 系 人:刘闯
移动方式:18610014999
电子邮箱:1469663358@qq.com
温馨提示:根据国家疫情防控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课程会有适当调整。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土木建筑培训中心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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